2人有限公司,股份各50%,执行董事霸占财务,不支付由另一方签名的正常业务支出,年底不分配利润,3年里,执行董事未召开任何股东会,另一方作为监事招集了3次股东会,其中2次执行董事拒绝参加,一次参加了但意见分歧未达成决议也未决议签名。18年10月以后公司只有执行董事一人经营,另一方未参与经营,目前公司已经亏损状态,执行董事不让查账,
现在监事一方起诉法院解散公司,法院以俩年里召开过股东会,公司还在经营,不算严重状态,判决公司不予解散。
目前执行董事任期已满,双方互相抗衡无法形成新的决议,执行董事不肯收购另一方股份,也不同意把股份转让给另一方,也没有第三人接手,公司不解散,后患无穷,监事方已未参与经营(公章公账都被执行董事霸占),本身利益将受到重大损失
请问律师,改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