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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合同没到期搬走需要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20-02-09 20:37: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看合同怎么约定,具体的可以电话沟通
  • 一房数租合同有效吗? 债权具有平等性,因此数个合同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都将有效。只是只有一个合同能得到履行,其他合同将会出现履行不能的情况,债务人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者优先。都未合法占有房屋的,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优先。都未合法占有或者办理登记备案的,合同成立在先的优先。
    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承租人通过强占、欺骗等非法手段占有租赁房屋的,不在此列。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虽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享受优先履约权。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合同成立时间在先,判断标准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更严格地说,是当事人中最后签字盖章的时间。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如果房客一时半会儿联系不上,而对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又有一定价值,可以考虑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在清点财物时,还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从而腾空房屋以出租。
    为维护自身权益,房主可以事先做以下几点保障:
    1、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需要对类似“人走了,东西还在”等情况的处理作出相应约定。
    2、应认真仔细核实承租人的身份,留下其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便日后需要时查询。而且,要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以预防承租人的恶意欠费,或者租期届满却赖着不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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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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