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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事情是这样 我爸16年4月份在镇上够买的小产权商品房。有标准的购房协议(17.4万元)和房款收据,2018年4月份左右到2019年12月份之间没有去过小区,2020年1月份去小区发现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其他人在居住,后来发现开发商再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又卖给别人了。这种情况走官司,怎么判定?已经住上的住户可能也签订了购房协议,小产权房也没房产本,开发商属于一房多卖吧?这样的小产权住房协议能办理所有权登记吗?

房产纠纷
2020-01-16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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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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