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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劳动合同是江苏南京,但是我实际工作地为江苏盐城,一天都没有去南京工作过,现在我离职发生了一些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申请地可以在盐城申请吗?

合同纠纷
2020-01-26 07:35: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追问:不是我是想问劳动仲裁申请地可以是盐城吗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不了,建议搜集证据,有三个途径可以解决: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3、如果在仲裁开庭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法定时间内到法院起诉。
  • 劳动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 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有明确的被诉人 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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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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