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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年10月8日入职该公司,签署了三年的合同,公司从19年6月起拖欠工资,我于19年10月14日提起劳动仲裁并要求经济赔偿金,仲裁最后裁决是1.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拖欠工资;3.经济补偿金3.5个月;现公司提出上诉,理由:1.因未按流程办理离职交接、退宿,延缓支付工资;2.无续签劳动合同不支付赔偿金;3.工资合计时间从10.14改为10.8;但是,公司于8月底因无钱交电费,通知回家带薪休假2周,2周后通知在家办公,至今仍为如此,因此工作交接我有电脑发邮件给对应领导,;宿舍方面有与行政沟通春节前退,目前已退还钥匙;我于2019.9.5有收到公司发出的线上续签合同邀请,线上流程已提交,但是公司无签署纸质合同。公司劳动合同中有一条,若到期无续签自动续约一个月,一个月内完成续签,但是因拖欠工资当时已提出劳动仲裁。 想咨询下,已收到法院传票,根据公司提出的上诉理由答辩状该如何写呢?该赔偿金是否能申请到呢?谢谢!

其它综合
2020-01-21 09:45:5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及时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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