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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南通一名百姓,请问开发商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之前,问我们借款并指定房号作为抵押,等预售许可证取得后,将该房子出售给我们,这样可行吗?这个借款抵押合同收到法律保护吗

债权债务
2020-02-08 13:28: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一般有风险
    追问:陆律师你好,你是南通地区的律师吗?我咨询的这个楼盘是开发区的兰溪汇
  •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主从合同关系,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不以他种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一种非独立性合同,对主合同具有成立方面的依赖性,是具有附属或依附意义的合同。在借款抵押合同中,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  主从合同存在如下关系: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不一定有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无效。 
  •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数额,债权债务人双方姓名,并有双方签名(画押),签订日期的,原则上就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了。
    但是要想凭借借款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债券不受侵犯,还得注意在协议中写明约定借款用途、约定还款期限,另外还可以约定发生争议的管辖法院。
    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可以立即要求对方归还,如对方不还,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如未约定管辖法院,就只能去对方居住的区、县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胜诉权消灭(就是法院不管这事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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