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第一次参加工作, 入职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 离职日期为,2020年2月11日。 由于要写仲裁申请书,查找年休假相关法律规定的时候看的不太明白所以在这里请教诸位高学。 是否可以计算为,2019年度的休假天数为1天。 2020年度的休假天数为5天。 公司只给了一天的年假休息,可否申请仲裁补偿2020年度的5天年假休息。

其它综合
2020-02-14 14:16: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