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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本地起诉离婚,请问一下,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民事相关
2020-03-14 21:16: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1、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常居住地在哪个地方?
  • 居住满一年,一般来说会以居住证为准
  • 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一般本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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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