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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撤销后能否再次提起

行政纠纷
2020-05-30 07:26: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提起行政复议后,因协商,可否撤销,如撒销后,政府未兑换承诺,可否就同一问题重新提起行政复议
    解答:那就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
  • 按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属于规定的情形,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   (1)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如其它法律、法规将复议期限规定少于60日,一律按本法60日执行。但是如果其它法律规定复议期限超过60日,则按该法律规定超60日的申请期限执行。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内向信访、原行政机关等部门申诉的,信访、原行政机关等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未及时告知而耽误申诉人的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视为因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复议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申请权、行政复议机关以及法定复议申请期限,致使当事人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其申请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复议申请权、复议机关以及法定申请期限时开始计算。
  • 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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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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