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财产代管人有义务为其清偿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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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民法通则》,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代管人实质上只是行使代理权,不能给代管人增加更多义务,所以代管人没有代为清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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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义务,在我的主页上就能够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具体情况你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你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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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来说,只是代管,不需要为其清偿债务,但具体情况你可来电向我描述清楚,我再为你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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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代管人只有代为清偿的义务,有义务依法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应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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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义务!!!具体可来电详询,方便沟通和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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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失踪后,其财产有财产代管人的,可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务的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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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 以失踪人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具体情况您可以和我电话沟通,来电咨询是免费的,欢迎来电,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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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为限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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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个是没有对应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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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