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借款人找不到了,起诉是不是要在欠款人当地起诉

债权债务
2020-07-09 11:35: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找到找不到,与在哪里起诉有什么关系吗?
  • 不一定的,你可以在债权人所在地起诉的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对于债务纠纷而言,一般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应当还款之日起算。
    虽然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况,但是,“打铁要趁热”,对于债权人而言,最好不要死扛到诉讼时效的最后一天才行动——因为“冷饭”再炒也好吃不到哪去。
    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不愿偿还债务,就应委托律师做走法律程序的准备,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避免打无准备之仗,提高胜诉的可能。
  • 申请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急需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申请先予执行的条件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行使权利具有紧迫性,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权利人一方提出申请,义务人一方有履行义务能力。
  •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诉的,法院会立案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