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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养协议只写了财产归膳养人,没有膳养义务,这协议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20-11-13 08:03: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协议书一般应包含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 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4、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 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 6、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 8、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
    9、男女双方签字。10、婚前财产签订时间。
  • 1、离婚协议若合法有效,则已作出的财产分割有效,原则上不得起诉再次分配。针对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财产,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的财产,可以自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次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3、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 财产分割协议,即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所有人从共同财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时所订立的文书。财产分割协议须经共同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方能订立,一般由代书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在场证明。
      财产分割协议的格式:
      一、首部
      1、标题。
      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
      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二、正文
      1、分产的原因。
      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如因女儿出嫁、儿子分家等。
      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
      写明共有人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如果分得的财产较多,要列出清单,分别予以说明,并在分单中具体标明清单属于分单的组成部分。
      三、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律师代书后,也应在财产分割协议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代书并担任见证人的,应写明见证人身份。
      四、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主体要注意:
    1、订立协议的主体是否具有处分某物的权利。
      也就是说该物的所有权是否归某个人所有,只有其对该物品真正享有所有权,才可签订处分该物的权利。
      2、订立协议,要看主体是否穷尽。
      也就是说,家庭中几个人订立协议,要看该物是否是只有这几个人具有所有权,其他人均无利害关系。比如说,父亲和两个儿子订立一份处分房产的协议,但事实上,母亲也对该房产具有所有权。因此要将继承共同共有等等问题均考虑清楚,才有权真正的订立一份协议。
  •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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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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