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的种类一共分为四种,具体如下:
1、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确定的、自始的、永久的无效。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或者损害国家的利益合同。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4、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