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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不同意不签字,该以什么方式才能离婚

婚姻家庭
2023-01-28 11:40: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单方面可以起诉离婚。准备好起诉状三份、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等,就可以到法院立案。起诉状有固定的格式,管辖法院需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确定,证据材料需要能够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交纳诉讼费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过传票告知双方。开庭前后会有调解,如调解成功法院出调解书,如调解不成,法院会出判决书。可以委托我代理离婚诉讼。
  • 那就只能考虑起诉离婚了。
  • 一、对方不签字应该如何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此,如果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又拒绝签署离婚协议,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法院,根据原告的起诉来决定是否支持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没有任何作用,离婚被批准。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了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离婚。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方式的具体规定
    《民法典》施行后,合法离婚的方式依旧只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民法典》中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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