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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现在简易注销中被异议了 这种情况需要本人去工商局解决问题吗

公司企业
2024-03-28 22:35: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注意事项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简易注销虽然简单方便,但却更为严格。不管因为任何原因(比如被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未到登记机关申请等)被登记机关驳回,便不可在进行简易注销。
    如任要进行注销,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法律分析: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简易注销虽然简单方便,但却更为严格。不管因为任何原因(比如被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未到登记机关申请等)被登记机关驳回,便不可在进行简易注销。
    如任要进行注销,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企业注销公告的撤销:法律规定,政府相关部门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对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有异议,可以在简易注销公告期内,登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异议留言》专栏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对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企业一旦撤销公告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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