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在工厂做临时工的,但是我在厂区内受伤了,是我自己的责任,那厂里会承担吗

劳动纠纷
2024-03-29 09:56:0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受伤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否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是否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是否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受伤呢?
  • 帮信罪调查10天一直没有结果应该是怎么回事了
  • 您好受伤问题可以帮你解决
  • 你好 具体是怎么受伤的呢

  • 1、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的: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由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第三方赔偿。
    2、一般情况下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临时工受伤,若属于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雇用公司与雇员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伤,若属于双方属于劳务关系的,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属于劳动关系的,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