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之前给人腿撞坏了然后那家让我爸掏68000然后我爸当时没有那么多就说了分期给的然后当时是先给了5000并且让我当了担保,并承诺一个月给人家一万五三年内还清,但是现在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都没给,现在撞腿的家人要起诉,对担保有什么负面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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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担保的吗?有证据吗?可电帮你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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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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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有协议,涉及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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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水木法律青楠律所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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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
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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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就可以提出抗辩,很有可能败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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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时效限制,其诉讼时效限制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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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