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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工作的岗位内容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岗位不同,然后现在要离职,但是工作的内容库管方面有一些差异,公司起诉我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4-20 12:24:5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 您好,请问您遇到什么法律问题,您可以说下详细情况,公司现在因为您受到什么损失?
  • 要看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差错,是否可以归责于劳动者确定是否需要赔偿
  • 你好,具体什么差异?若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追责的。
  • 具体沟通沟通一下,看一下您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不存在起诉您的事由,您还干了其他事情吗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您好可就离职事宜进行咨询。
  • 您好您可以聘请律师介入
  • 因劳动关系产生纠纷的,一般由原告进行举证,原告方是劳动者的由劳动者按照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提供相应的证据,被告用人单位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律依据:《证据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证据规定》第五条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工作内容与签订的岗位不符合,属于合同的变更,应该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单位仍然不听你的意见,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工作内容与签订的岗位不符合,属于合同的变更,应该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单位仍然不听你的意见,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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