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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4年2月26号入职,合巨公司这个外包公司做10086话务员的,这一边是娄底的新职场,但在3月31号已辞职,4月1号去填了离职手续。 从2月26号~3月31号。总共拿到手的钱只有240元。这个是一个不是工资,只是一个补贴。我本来不想计较。然而昨天我们带我们的那个话务班长,给我发消息,在18号之前我的外呼工号是已经注销了的。但是我已经离职了,工号也已经注销了,但有一个客户,那我一个月的工作,试用期内,因为操作失误,被反咬一口,要求赔偿134.73元。因话务班班长帮我垫付,所以我就付给他了134.73元。然后她说公司里面还要扣钱,我问她扣多少?他说投诉成立扣200,如果未处理扣1000,当时就怒火上来了。资本家都这样吗?我的工号都已经注销了,我已经离职了。还要死咬着交这些钱吗?而且我拿到手的钱只有240元的补贴。可以申诉吗?

劳动纠纷
2024-04-19 16:56: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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