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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购车免责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

合同纠纷
2024-04-24 08:30: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有。安徽达宁律师事务。请律师帮你好了。
  • 您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一、借名购车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借名购车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借名买车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指标使用人将面临车辆被抵押、执行的风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指标所有人将面临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什么样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有以下: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或必须经过公证、鉴证或批准、登记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符合特定的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生效。
  •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权根据其自由意志订立合同,但合同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强制性规定。故按照双方自愿签署的借车免责协议书对他们双方来说是有效的,但一旦发生事故,对外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个人借车免责协议书法律认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哪些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只要书面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一方未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双方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7、意思是真的,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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