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婚姻感情问题不该结婚

婚姻家庭
2024-04-25 10:35:2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是否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否感情确已破裂,需要说明具体情况后分析咨询。
  • 您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麻烦再详细阐述下,这边才好给您一个准确的答复。
  • 你好,你可以把你 的具体情况介绍一下
  • 就你现在是想离婚还是想怎么说
  • 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免费为您解答
  • 你好,是要离婚吗,什么情况
  • 你好,可以咨询民事,刑事。
  •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通常是不需要进行处理的,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双方当事人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的,即不能认定存在婚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分手;对于双方在同居期间对共有财产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相应的财产纠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不可以。结婚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即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离婚也有法律规定的形式。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写好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另一种,只要双方有任何一个问题协商不拢,就只能是某一方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