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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农村了,以前建好的农村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房产纠纷
2024-04-24 16:01:3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一、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用地、规划批准文件,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果缺失这些文件,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
    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等证明房屋面积和结构的材料。
    二、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在提交申请时,需要说明您的具体情况,包括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等。
  • 上午好,是在哪里房产问题的呢,可以解决的
  • ,以前建好的农村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 可以向国土资源局咨询一下
  • 农村房子办房产证,首先要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然后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 农房办房产证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农村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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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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