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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1月外包入职,23年2月转入甲方公司,工作地点不变,合同变了,现在公司通知我五月离职,不想给我补偿,请问这么做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4-24 15:26:15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的利率上限需要根据借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确定。
  • 不合法,至少按N补偿,不知道你们改签合同时工龄有没有续上,续上的话要赔偿你2.5个月工资
  • 不合法的 可以主张赔偿 协商不了可以走仲裁 起诉
  • 那肯定是不合理的撒 有给你发书面通知没有呢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补偿的。
  • 可以要1.5个月工资标准赔偿
  • 你好那肯定是不合法的 啊
  •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其次,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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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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