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只有符合领养条件的孩子,才可以被领养,对于
公安机关解救出来的儿童,由于既不能证明是被父母遗弃,又不能证明已丧失父母,因此他们不能被收养,所以福利院领养孩子不能随便挑。根据要求,只有3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扩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孩子,抱你回家有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