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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价值评估目的为了拍卖,委托书怎么写

建筑工程
2024-04-24 21:18: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委托书写明受托人和委托人的信息、委托事项、委托时间即可。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法律分析:应当向委托人书面告知如下事项:
    1、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2、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3、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4、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5、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6、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7、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 法律分析:委托协议应该有以下内容:
    1、填写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委托人为产权人。
    2、详细写明委托事项,在二手房交易中,主要包含以下事项:
    ① 代为签订出售合同;
    ② 代为办理网上挂牌、网上签约的相关事宜;
    ③ 代办评估、测绘,协助买方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④ 代收房款
    ⑤ 如买房人以贷款形式购买,根据登记机关和贷款人要求履行协助义务,代办银行开户及领取贷款;
    ⑥ 代为办理免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相关事项(如果需要减免税);
    ⑦ 代为缴纳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房屋维修基金;
    ⑧ 代为办理房产土地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与售房有关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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