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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深圳户籍,但是现在 农村老家有一个土地确权,需要我在深圳市证明我是非经济组织主体成员在,请问在哪里能给我证明呢?还有深圳本身没有土地承包,我怎么能证明我没有土地承包去哪里土地开这个证明?居委会不愿意给我开这个证明

征地拆迁
2024-04-25 10:19: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土地纠纷,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一般凭证就是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权证,如果已经确权了,则会有土地确权证。如果因为土地证遗失了没有证件证明,一般集体中的土地台账也会有对应的记载。实在是什么记录都没有的,则只能依靠承保事实来证明了,也就是说集体的人都可以证明确实承包了这块土地并且没有任何争议纠纷,但是这么情况一般很难认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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