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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居住两年期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怎么办理居住权消灭。

婚姻家庭
2024-04-28 08:46:5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会消灭,消灭后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不需要办理,按照协议履行,不履行起诉
  • 您好,居住期届满自动消除。
  • 离婚协议居住权一般只有两年,这是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法院进行判决的实现。但如果另一方同意居住的,那么无论居住多久都没有关系,因为当事人对自己的房屋拥有处置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离婚后不能取消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只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才消灭。
    所以在离婚后,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住权是不能被随意取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离婚协议居住权一般只有两年,这是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法院进行判决的实现。但如果另一方同意居住的,那么无论居住多久都没有关系,因为当事人对自己的房屋拥有处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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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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