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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抚养费必须要给吗

婚姻家庭
2024-04-26 08:50: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孩子的抚养费是生活必要的支出,应当给付。抚养孩子一方不要求支付的除外。
  • 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
    1、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金额的合理要求;
    2、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支付,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金额。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抚养费必须要给。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另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和期限,需要双方协议决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会根据另一方的实际收入来作出合理的判决,一般不会超过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是:一般情况下,按照双方的约定或法院判决,由支付人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抚养两个以上的,可以适当提高到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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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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