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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休产假期间,单位仅发放1千多的工资,这样符合规定吗,产假一年后单位补发了生育津贴余额

劳动纠纷
2024-04-28 10:57:51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单位应当按照其原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这意味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与女职工正常工作时的工资相当。
    如果单位在产假期间仅发放1千多的工资,这明显低于一般工资水平,可能不符合劳动法规定。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女职工原工资标准来判断。
  • 单位仅发放1千多的工资,这样符合规定吗,产假一年后单位补发了生育津贴余额
  • 您好,符合规定吗,产假一年后单位补发了生育津贴余额
  • 您好,产假工资只给基本工资不合法。
  • 产假一年后单位补发了生育津贴余额
  • 不符合规定可以仲裁单位要求补发
  • 您好,可以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 你好,这边是可以去申请的
  • 不符合!可以劳动仲裁的!
  • 你好,可以解决,可以处理
  • 方便沟通一下细节问题
  •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为生育津贴。若是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一般来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的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两个是不能同时领取。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停发工资,后期可进行差额结算。
  •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为生育津贴。若是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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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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