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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之前预发了3000元年终奖的一部分钱,交完辞职报告让我退还3000元

劳动纠纷
2024-04-26 13:14: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辞职后当月的奖金单位不发是违法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劳动者辞职后,公司要求退还预发奖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是可以不予退还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奖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返还其奖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 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百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您好,有相关证据材料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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