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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下了判决书 并没收了财产 为了减刑 需要开没收财产证明

刑事案件
2024-04-28 14:27:49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上海高院下了判决书 并没收了财产 为了减刑 需要开没收财产证明
  • 你好,由执行没收财产法院的执行体开具证明。
  • 你好,由执行没收财产法院的执行体开具证明
  • 你好,详细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后给你专业意见
  • 由执行没收财产法院的执行体开具证明。
  • 执行没收财产法院的执行体开具证明。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是高院判的吗
  • 您好,判决书上的犯人跟您什么关系?
  • 你好,这个可以向原审判法院申请执行
  • 您好,建议您联系法院相关办案人员。
  •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怎么回事?
  • 你好!你们之前委托律师了吗?
  • 你好,需要律师帮你开具吗
  • 您这边具体诉求是什么呢
  • 你好方便说下具体情况吗
  • 向法院申请出具这个证明
  • 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在判处没收财产时,一般会在判决书中明确没收什么财产。在执行程序中,没收财产判决书所确定财产便是执行标的物,对其执行基本上适用民事执行中的交付措施。法律依据: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在判处没收财产时,一般会在判决书中明确没收什么财产。在执行程序中,没收财产判决书所确定财产便是执行标的物,对其执行基本上适用民事执行中的交付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时适用民事执行中的交付措施,判决没收的特定物遭到不能抗拒的灾害灭失后,不需要继续执行,应作为执行终结处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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