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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法人,我想注销营业执照,但是还有一个法人找不到了。必须让他签字,那该怎么办?因为营业执照公章都丢失了,然后我已经登报了。然后我该怎么做?

公司企业
2024-04-28 09:47: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登报声明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登报声明的方式注销营业执照。登
  • 营业执照丢失办理注销流程如下:
    1、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提交正副本原件,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准备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
    4、清税证明。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营业执照掉了,当事人可以先到工商机关补办营业执照,再办理注销手续即可。并不一定需要自己注销,如果不是自己前往而是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还需要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
    营业执照丢失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丢失补办程序,具体如下:
    1、登报说明;
    2、到工商局申请补领,登记时需要提供法律依据:《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营业执照是一个企业的身份标识,丢失会造成一定的困扰,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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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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