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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的债权人和出借人不是同一个人。转账金额与借条上的金额也不一样。担保人要担责吗?

债权债务
2024-04-27 19:57:3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担保分为很多种,是否有效的因素也有很多种,你说这两个因素不能排除担保责任
    追问:借条上只有债务人,借款金额,借款人,担保人附件有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作证明复印件。
    解答:那样如果实际借款人不一致,你不用承担
  • 需要进一步调查以确定实际的法律关系和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讼
  • 你好,担保人只在约定范围内承担,还需要书面同意
  • 你好要看具体借款事实而定

  • 借钱的人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法归还,担保人 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人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 起诉债务人 不能向担保人要钱;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担保人要求 承担保证责任 ,您可以向债务人追索你替他还的部分。
  • 担保人跟贷款人责任不一样,贷款人的责任为还本付息,而担保人的责任为在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但是,欠债不还属于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不会涉及刑事责任。同时对于一般保证人以及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也提供抵押的情况下,担保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
    在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后。债权人可以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判决内容,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法院会依据债权人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将担保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直到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
    法院有权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匿财产的,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担保人在有钱不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甚至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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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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