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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我的弟弟因故离世,弟媳妇和弟弟在婚后购置一套房产,名字是弟媳妇的。现在弟弟离世,弟媳妇要离开,那么弟弟的遗产应该包含这套房子的一半吗?或者说,顺位继承人能够得到这套房产的部分吗?

继承
2024-04-29 20:40:0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是的,这套房子作为遗产应当由你的弟弟的是的,这套房子作为遗产,应当由你的弟弟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同等份额继承
  • 房子的二分之一是弟弟的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可来律所咨询。
  • 关于房产购房归属需要看购房出资的来源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 你好,是的,包含,应该先析产,在分割遗产。
  • 顺位继承人能够得到这套房产的部分ky
  • 遗产适用的法律复杂,要看具体情况
  •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仅可以对属于死者的部分份额进行继承;如果属于死者个人财产,则可以对全部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时,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则适用法定继承,先由作为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能由作为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产按继承处理。房屋的一半属于去世一方的遗产,另一半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对于遗产,由配偶、子女、死者的父母共同继承。
  • 房屋遗产继承的规定:如果死者另一方还健在,该房屋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首先应该分割出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作为遗产,死者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由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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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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