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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书直接邮寄省高院的哪个部门

刑事案件
2024-04-27 09:59: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再审申请书一般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的,所以不能在网上提交,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受理再审的人民法院提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 法律分析: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
    (2)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及具体事实、理由;
    (5)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明确表述;
    (6)再审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提交法院的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4、具体的再审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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