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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租房合同签一年,付半年房租,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4-04-27 12:23: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有签半年的,具体的租赁期限,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自行约定。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租房签半年合同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房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签一年合理。租期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应在不超过二十年的租赁时限范围内进行约定,租房合同签一年的自双方协商约定的一年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关系终止,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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