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受托人可以将房子过户给自己么

债权债务
2024-04-28 10:39:0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委托人出具了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可以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需知事情基本情况,再做评估
  • 你好! 这个是可以帮助祝你的
  • 你好,没有约定的 一般不可以
  • 你好,这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 1.过户了不能确定就是自己的。
    2.从权利外观上看,进行过户手续后,不动产登记的人确实对此房屋拥有了物权,但实践中还存在房屋担保的情形影响自己对该房屋的物权。
    3.此外我国法律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当出现善意取得的情况下,物权人不一定能守住自己手中的不动产物权。因此不能认为房子过户了就是自己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1.过户了不能确定就是自己的。
    2.从权利外观上看,进行过户手续后,不动产登记的人确实对此房屋拥有了物权,但实践中还存在房屋担保的情形影响自己对该房屋的物权。
    3.此外我国法律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当出现善意取得的情况下,物权人不一定能守住自己手中的不动产物权。因此不能认为房子过户了就是自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