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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租房合同签了一年,只住了5 天,合同未写违约金,请问可以退押金么

房产纠纷
2024-04-28 01:32: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租房签了一年合同想走押金一般不予退还。承租人无故毁约的应以押金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或因出租人违约解除租房合同的,押金应予退还。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合同到期,应当要求出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退还押金。对方不愿意退还的,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房合同签一年付3押1在合同履行满一年到期退房之时退还一个月的押金。承租人无过错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时退还;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虽履行但履行不符合其约定的,且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具有押金的约定,可以不退租房押金。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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