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离婚已36年了孩子归女方抚养一直没有联系现在我想找到孩子,由于现在迁移别处去了我应该怎么办,派出所我也去了,也查到了他母亲和孩子的住处由于没有联系方式所以派出所不告诉我他的的住所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4-28 14:13: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联系对方所在地
  • 您好,水木法律为您服务
  • 有用。但是你要先报警,涉及到人口失踪问题,警察会受理的,等孩子找到后。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准备好相关材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离婚后孩子户口不给迁移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直接扶养人并不不需要对方同意就可以办理子女户籍迁移。即一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带好申请材料。
    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探望形式双方协商解决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