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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公房产过户给老婆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纠纷
2024-04-28 15:46: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夫妻婚内房产过户的,应当办理以下手续:夫妻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提出过户登记申请;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可以办理过户登记的,应当为双方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法律分析:丈夫过户房子给妻子所需手续:
    1、夫妻双方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房屋变更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2、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3、到地税局申请免税;
    4、到房管局领取变更后的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屋产权过户给老婆办理手续的方法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单方名下房产过户给对方的,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后过户的,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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