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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结婚前父母出的首付,尔切每个月都是父母还贷款,现在儿媳妇想加上她的名字子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24-05-08 06:42: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不能加对方名字。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不动产中心
  • 法律分析:可以。婚前首付婚后加名字是可以的,但是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婚后是需要共同还贷的,这一点需要考虑进去,一定要提前考虑周全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这更加需要双方或者是两个家庭的沟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需要看加名字时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或者加名字时有没有明确约定这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2.如果是在婚后加的名字,也没有明确约定,可视为是父母对夫妻的赠予,子女所占产权份额为婚后财产;
    3.如果婚前加的名字或者是加名字时有明确约定被赠与人为自己子女一方的,可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所占产权份额为属于子女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只要房产证上加上儿媳妇名字,这个房子儿媳妇就有份,离婚的时候肯定会分割房产的。
    如果房产证是没有注明儿媳妇所占份额,那么就按照房产证上的人名数均分。
    所以如果有疑虑,房产证加儿媳妇名字的时候,可以注明所占份额,也可以不加儿媳妇的名字,看你们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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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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