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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领的结婚证,回国后双方同意离婚,但对方不愿意办理离婚手续,结婚证又在对方手里,如何办?

婚姻家庭
2024-05-06 16:37:4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是我国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的原则性规定,即“原告就被告”原则。第二十三条:“(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你们的户籍地在哪里?
  • 你好,你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 您好需要那方面法律问题的回答
  • 具体是怎么样呢,可以处理
  • 离婚都拿以下证件进行处理: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但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出现以下情况时,双方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未能达成离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不是中国内地登记的结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双方无任何争议,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需提供双方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
    结婚证,假如一方不同意
    就只能带一方户籍地的起诉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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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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