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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算是自愿赠予呢

合同纠纷
2024-05-02 17:12: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捐助是单方自愿行为,无附带条件。捐赠是捐赠人与受赠人成立一个合同(即双方法律行为,要求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由捐赠人向受赠人赠送财物的行为,可以附加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
    第十二条 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第二十八条 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经征求捐赠人的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捐赠财产交由与其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管理。
  • 捐助是单方自愿行为,无附带条件。捐赠是捐赠人与受赠人成立一个合同(即双方法律行为,要求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由捐赠人向受赠人赠送财物的行为,可以附加条件。
    一、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逃汇、骗购外汇的;
    (二)偷税、逃税的;
    (三)进行走私活动的;
    三、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范围:
    三、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范围:
    (一)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
    (二)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
    (三)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四)捐赠人指定的与救灾直接相关的用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
    第十二条
    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第二十八条
    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经征求捐赠人的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捐赠财产交由与其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管理。
  • 法律分析:不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赠予他人的钱,属于自愿赠与的钱。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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