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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十多年前借钱给我姑家哥三万元,没有借条,当时是汇款给他媳妇,收款人是他媳妇的名字,十年间因家里需要用钱要过多次迟迟不给,现在着急用钱,联系不上我姑家哥,他和他媳妇也离婚了,这种情况下起诉还能追回借款吗?

债权债务
2024-05-05 16:14:5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民事诉讼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 可以起诉他们两个人把钱追回来
  • 这种情况您也只能起诉解决了。
  • 您好,需要律师请联系说一下
  • 借条在时效内起诉还钱的方式:
    1、起诉需要有确定的被告。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
    2、准备充分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选择管辖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4、书写民事起诉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有借条的钱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能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并且借款人未还款,也未超过诉讼时效的,则可以要回来。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对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借钱不还失踪了的,债权人可以装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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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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