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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房的时候加了前女友的名字后来分手了现在我快结婚了想爸我老婆的名字加上去掉前女友的名字但是现在联系不上她也找不到她人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5-03 06:21: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您好,您的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内加上女方名字,那么该行为,一般会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也就是说,加名后该房产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第二种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前购买的房屋系有婚意的购房,即使该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情况,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内有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内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 法律分析:协商好可以加女朋友名字的,保险起见,可以进行约定,避免不结婚受到损害。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一般有三种,即房屋产权赠与、房屋买卖和析产登记,出现最多的是第一种。
    房屋产权赠与通常是父母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或者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房本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不是只是加个名字而已,通常会涉及到产权、债权、税费等诸多方面。
    而且房产证上加名字对于婚前、婚后,是否有贷款未偿清有不同解释,不同情况的办理费用也不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您的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内加上女方名字,那么该行为,一般会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也就是说,加名后该房产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第二种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前购买的房屋系有婚意的购房,即使该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情况,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内有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内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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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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