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唐山企业职工是那一年开始发放取暖费的。

劳动纠纷
2024-05-05 17:36: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取暖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具体的也要看企业的政策,如觉得不合理,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或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 取暖费企业发的。取暖费的发放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是由当地政府规定的。党政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采暖费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职工所在地政府根据财政财力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自收自支及差额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企业取暖费可以参照当地标准,由企业自行解决和发放。企业发放的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防暑降温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按职务或职称发放的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税前扣除。法律依据:《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
    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第三条
    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
  • 法律分析:取暖费每年发几个月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比较冷的地方,发放的时间就比较长。取暖费一般有两种发放形式,即发取暖费和发放取暖物品。对于发取暖费,国税函文件规定,取暖费包含在职工福利费中。
    对于发取暖用品,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
    对此类情况,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费属于福利费支出,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则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虽然会计核算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劳动保护费中列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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