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婆婆再婚30多年了。嗯买了一套房子,一直没有过户。请问继父的子女有权继承吗?谢谢

继承
2024-05-06 10:30: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婆婆什么时候购买的房子呢?再婚婚前还是婚后?继父的子女是否跟你婆婆建立继子女关系呢?
  • 再婚的继承和初婚一样的,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中的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若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