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担保人,现在朋友公司倒闭了,当时用的材料费未给,我签了担保,但是从21年开始朋友每年都有在还钱,现在他要起诉,我朋友答应每月还款1000,但是他不同意,现在要起诉,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债权债务
2024-05-06 10:23: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应诉,还能有什么办法?安徽达宁律师事务。
  • 您好,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担保公司欠钱不还可以予其协商分期还款,如果不同以协商的结果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之后要积极的收集材料,应诉答辩,如果证据充足,通常都会胜诉,胜诉之后,就由相应的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
  • 参考以下条件可以起诉:1,借款人拒绝还款。担保人为借款人还款超过法律允许起诉经济纠纷标准的。2,法定担保人承责的。3,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债务之后,可以向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追偿。
    4,担保方可起诉追偿,债权人已经起诉了担保方的,可追加债务人。担保人向债权人归还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5,切记及时撤保。具体问律师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担保人要行使其追偿权,可以直接向债务人提出,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的,担保人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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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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