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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朋友钱还上了后他张口要利息

债权债务
2024-05-07 23:11: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保留相关证据:保留与借款和还款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能对解决争议和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帮助。
  • 你好,是否有约定利息,如果没有,可以拒绝
  • 法律分析:朋友总是欠钱不还的,可以考虑先对朋友进行催收,再进行起诉。可以先让其依据合同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归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因为拖延还款产生的逾期利息。仍然选择拒不归还,就可以依程序向人民法院就欠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查验属实的,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以及逾期利息。
    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还钱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个人财产用于偿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朋友借钱后还不起,当事人可以与朋友协商分期偿还;分期偿还履行过程中,朋友有能力全部偿还借款的,应当全部偿还借款;朋友有能力或者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并强制其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遇到朋友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欠条等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涉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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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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