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要的证件主要有: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1寸照片一张。
香港居民、
澳门居
民和台湾居民除提交以上证件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